早年,央視以《消失的右腎》為題報道了一湖北男子右腎“離奇消失”,湖北人萬某因為一場車禍被推進了湖北省人民醫院的手術室。兩年后的一次偶然體檢中,萬某突然發現自己的右腎“缺如”。他堅定地認為,自己的右腎是在那次手術中被偷割了。
萬某認為右腎被偷割了,而司法鑒定結果卻顯示,他的腎臟并沒有被偷割,而是他在遭遇車禍時腎臟挫傷,導致腎臟血管內膜脫落,堵塞了右腎血管,最終導致腎臟萎縮。該事件一經報道,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在網絡上,網友們的意見分成了兩派,一派支持新聞當事人,認為該男子的右腎很可能就是“被偷”;另一派則認同司法鑒定的結果,支持萬某的右腎屬于自然萎縮。
“要‘偷’一個人的腎,簡直比登天還難。”曾有豐富腎移植經驗的四川結石病醫院泌尿外科主任常立高教授表示,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禁止一切人體器官買賣,并且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強迫、欺騙或者利誘他人捐獻人體器官;活體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體器官捐獻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有證據證明與活體器官捐獻人存在因幫扶等形成親情關系的人員。因此,不論是從法律層面,還是從醫學角度、現實情況而言,“偷腎”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可能之一 不被察覺采集他人血、尿樣本
常立高教授表示,從常理上講,不法分子要“偷”一個人的腎,首先得確保此人的腎臟是健康的、“能用”的。“要是沒法確認將被‘偷’的腎是健康的,功能是健全的,誰都不會去干‘偷腎’的傻事。”而要知道此人的腎臟是否健康,腎功能是否完好,只能事先采集此人的血樣、尿樣等進行醫學檢查。
而要在不被當事人察覺的情況下,采集一個人他的血樣、尿樣等進行檢查,幾乎是不可能的。
不可能之二 腎臟配型成功率低于萬分之一
其次,就算已經確認將“被偷”的腎是健康的,還得進一步確認將被“偷”的腎可以用在換腎者的身上,這需要進行換腎配型。據常立高教授介紹,將一個人的器官移植到另外一個人的體內會出現排異現象。而配型的目的就是確保排異現象最小化,從而延長移植器官的使用壽命。
而實際上,換腎配型的成功率極低,無血緣關系的人,其配型成功率小于萬分之一。偷腎的不法分子更不可能有足夠龐大的患者群,隨意“偷”來一個腎,就可以移植到患者體內。
不可能之三 腎移植手術不是想做就能做
就算不法分子費盡力氣做到了上述兩步,還得有相應的手術場地及手術團隊。一方面,起碼得有無菌手術室,及相應的儀器設備;另一方面,得有2名主刀專家、1名麻醉師、2名護士的手術團隊。
目前,我國能實施器官移植手術的機構大多為大型三甲醫院,這些醫院的器官移植中心均有著嚴格的規章制度、移植程序,要想在這些地方移植一個來源不明的腎臟是不可能的事;另外,《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未經公民本人同意摘取其活體器官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不法分子要想在違法前提下,找到或搭建合適的場地,組建能夠勝任的資深手術團隊,很難。
不可能之四 換了腎也不太可能用一輩子
有人認為,移植腎臟后就能一勞永逸。但事實并非如此,換上的腎臟也存在著“使用壽命”。據四川結石病醫院的常立高教授介紹,目前移植腎臟“使用壽命”最長的有17年,一般情況只有7、8年,時間短的則僅有2、3年;另外,由于移植的腎臟與身體之間會存在排異現象,換腎者需要長期服用價格高昂的抗排異藥物,每月花費數千元,對移植者來說是不小的負擔。
因此,要讓腎移植者接受一個來源不明的腎臟,并冒較大風險,擔負較大經濟包袱,做一個沒有明確未來的手術,連帶實施一系列的違法活動,可能性很小。
常立高教授表示,上述每一步的實施都很難,這無疑能讓“偷腎”成為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不過,這件事倒是提醒我們每一個人應當愛護自己的腎臟。”常立高介紹說,除了尿毒癥能讓腎臟失去功能、被迫摘除,腎結石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原因。“光是去年,我們醫院就接到30多例因腎結石而喪失腎功能的病例,他們最后只能將失去功能的腎臟摘除。”常教授感到十分惋惜。
所以客服想說:早些年盛傳酒吧被人搭訕灌酒,醒來就發現身在全是冰的浴池內,然后戲劇性的發現身邊有個字條提示你的腎被偷了..從醫學角度來說...這真心很難實現...理論而言,按照劇情發展,應該沒有什么機會能“醒過來”了,所以以訛傳訛的故事,聽聽,警戒一下就好了,這故事細想一下,人家主要意思在于:不要亂喝陌生人給的飲料~~關鍵點我們一直都get錯了。
其次,目前報道過的這些所謂的“偷腎”都是以欺騙行為誘導當事人非法賣腎,所以一般這種非法行為都在醫院非法進行,有些當事人事后才覺得后悔....因為價格賣低了....所以啊為了iphone不值得賣腎,為了“哎我去(iwatch)”更不值得...留著腎假期打份工,這錢就出來了,還不用遭罪~多好!